京沪高速公路限速多少小车


【京沪高速公路限速多少小车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 , 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 , 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 , 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 , 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。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 , 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;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 , 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 , 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。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 , 按照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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